质量专业资格制度是从源头抓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建立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考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宣传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除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外,全国不再进行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一旦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的要求,凡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在其关键质量岗位,必须具备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凡是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质量工作。质量人员持证(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是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重要条件。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江苏地区2007年职业资格考试咨询/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月15日-30日,全国统考时间为6月24日。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培训中心是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南京市唯一具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培训资质的单位,在多年培训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2006年举办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前辅导班,参加培训的合格率大大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通过率20多个百分点。为帮助参加考试的人员掌握教材的主要内容和考试大纲要求,提高应试技巧和能力,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培训中心决定组织本年度考前辅导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作好应试复习,掌握考试的重点、难点,提高应试水平和考试通过率。 二、培训内容:以考试大纲分析、知识要点精讲、解题技巧辅导、考试重点预测与模拟考试等作为培训重点。具体培训科目: 1、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2、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报名条件:具体见南京市人事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地点:南京市红山路166号质监局综合楼1楼培训中心业务大厅(红山动物园东大门对面,公交22、24、40、66、74、93路可达) 2、报名时间:2007年1月15日-30日 3、上课地点:双休日班上课地点 :红山路166号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晚班上课地点(暂定):成贤街118号南京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7楼 ; 4、上课时间: 2007年3月-5月 5、培训费用:助理质量工程师培训费两科700元( 10天); 单科500元(6天); 质量工程师培训费两科900元(12天) 单科600元(8天) 注:不含教材费、考务费 6、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401765 85431584 85436050 联系人:陈燕萍 马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