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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国家免检是国家质检总局对符合规定条件(见免检条件)的产品实行免于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制度。免检产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的产品需要继续免检的,企业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免检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
        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免检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免检标志。使用的免检标志应当注明获准免检的时间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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