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介绍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情况书面告知南京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 施工告知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持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项目范围与申报开工项目范围相适应。 2、有满足申请施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数应达到工程相应要求。 3、有满足申请施工需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 4、执行国家法规、标准、规程,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措施,结合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办事指南及在线办理 有关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开工告知的更多介绍请见“办事中心--办事指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开工告知”。申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开工告知请至“办事中心--在线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开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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